按照五金外加工“污水分離、雨污分離、水質處理、水循環利用”的原則,對給排水系統進行優化。冷卻水、粉塵處理廢水和粉塵處理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相關水質標準后回收,不得排放。工程建設各方必須安裝振動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振動清洗廢水經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級標準后方可排放,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二級標準后方可排放。項目排放的振動清洗廢水和生活污水控制在項目方必須采取有效的廢氣收集和處理措施,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對區域空氣環境質量造成不利影響。精密五金零件加工項目方的壓鑄機使用電能,必須委托有資質的環境工程單位實施壓鑄煙塵的處理設施。